近日,阜城法院崔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钱某诉称与被告吕某于2018年相识,同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因被告性格孤僻,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进而发生争吵乃至大打出手,双方感情受到严重影响,一年前双方开始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原告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主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二人矛盾焦点在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主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综合考虑当事人经济、家庭及子女成长等多方面因素,不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多理解对方难处,最大限度地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长时间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自此,一场离婚纠纷完美落幕。
下一步,阜城法院崔庙法庭将继续深入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司法办案的落脚点,扎扎实实做好调解工作,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努力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