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5月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由原告刘某抚养,被告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婚生子年满十八周岁。然而被告赵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迫于无奈,原告刘某以婚生子小刘的名义将被告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到未成年人,必须妥善处理,以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被告赵某口中得知,其离婚时没有分得任何财产,还给了原告刘某5万元,且自己现在经济拮据,生活也很困难。针对此情况,承办法官前往被告赵某的住处,从法理和情理的不同角度对被告赵某进行释法明理,从未成年人角度阐明利害,对被告赵某进行劝解。经过一番明法析理的耐心劝导,被告赵某认识到了拒付孩子抚养费是违法悖理行为,她终于同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温暖的港湾,无论婚姻如何变化,父母都应当一如既往地给未成年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守护与关爱。下一步,阜城法院将继续遵循“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