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作为调解员、协调引导员、监督员、执行员、联络宣传员在法院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阜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的职能,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定期举办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班、专题法律法规讲座,通过组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增强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司法办案实践业务技能,同时,积极鼓励陪审员自学法律知识,为陪审员订阅报刊、法律书籍等刊物,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二是健全管理机制。该院安排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人民陪审员资料库,对陪审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明确陪审员权利和义务,规范履职程序。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阜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了陪审员的工作职责,细化落实了陪审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加强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人民陪审员旁听庭审等活动的宣传力度,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荣誉感,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知晓度,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