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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法院:异地执行 扣押车辆
  发布时间:2022-08-29 15:49:17 打印 字号: | |

8月26日阜城法院执行干警前往盐山县,成功扣押辆涉案车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院在执行阜城县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在首次执行过程中经依法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执行法官心系人民群众,始终没有中断执行遂又主动通过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辆哈弗牌汽车登记在某名下,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涉案车辆予以查封在采取查封措施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郭某住所地调查,发现被查封车辆正停放在被执行人郭某家中,遂与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求兄弟法院协助扣押此车辆

盐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李立华在接到协助请求后,不顾午休时间,亲自带队,出动执行干警12人,警车3辆,一同前往执行现场扣押车辆,在扣押过程中,被执行人父母百般阻挠,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劝诫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

此次扣押车辆行动的顺利进行,不仅体现了两院执行干警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也彰显了兄弟法院之间团结一心、紧密配合的协作精神。在下一步工作中,阜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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