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冒雨奔波为执行 返还原物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2-07-07 09:00: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阜城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成功执结一件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收获当事人的好评。

石家庄市王某与阜城王集乡李某某因物权纠纷诉至阜城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将其占有的登记在原告王某名下的农机具交付原告。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李某某拒不履行交付农机车辆的义务,原告王某多次向被告李某某追要无果,于是向阜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了传票、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某签收了法律文书,但其却并未与执行干警联系。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立即履行交付车辆的义务。李某某称其与申请人王某还有其他纠纷,在纠纷未解决之前不能将车交付于申请人。执行干警耐心对被执行人解释法律关系,告知其劳务纠纷可以另行通过诉讼解决,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司法惩戒。但是被执行人仍以不懂法律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寻找,也因其70多岁父母的阻挠导致案件执行未果。面对执行困境,执行干警们没有放弃。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在早上起床较早不与父母在一起的情况,可避开其父母进行突击执行。

7月5日早上6点多,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将李某某夫妻二人堵在院内。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执行局后,耐心对其释法明理。从上午9点多直到下午三点,经过近七个小时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方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归还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农机车辆。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做通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农机车辆存放地点。

此时王集乡正下大雨,路面的积水已有五公分左右,执行干警冒雨开展执行工作。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父母闻讯来到执行现场,且情绪十分激动,不断对申请执行人进行语言攻击。为维护好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及时拉开了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和被执行人的距离,同时安抚老人情绪,避免其对执行工作造成干扰。在执行干警和协助执行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终于将扣押的车辆交付申请人李某手中,解决了当事人的难题,将“为民”二字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


 
责任编辑:1
联系我们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腾飞东路3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