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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情法相融解民意 真诚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1-10-28 16:55: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阜城法院古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唐东通过释法明理、多方协调等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纠纷。

2015年夏,当事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在认识仅半年的时间内,双方便于2016年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共同生育两子。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才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琐事发生矛盾,并且被告母亲多次干预二人生活,导致夫妻矛盾日益加剧,遂提出离婚请求,但被告拒不抚养孩子。为促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积怨,彻底定纷止争,承办法官唐东吃透案情,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开庭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双方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并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及法院的工作均表示满意,称今后不会再因此产生诉讼,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阜城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聚焦调解疏导,注重温情关怀,融法、理、情为体,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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