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城法院古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唐东通过释法明理、多方协调等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纠纷。
2015年夏,当事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在认识仅半年的时间内,双方便于2016年在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随后共同生育两子。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才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琐事发生矛盾,并且被告母亲多次干预二人生活,导致夫妻矛盾日益加剧,遂提出离婚请求,但被告拒不抚养孩子。为促使双方当事人化解积怨,彻底定纷止争,承办法官唐东吃透案情,找准调解的切入点,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开庭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双方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并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及法院的工作均表示满意,称今后不会再因此产生诉讼,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阜城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针,聚焦调解疏导,注重温情关怀,融法、理、情为一体,积极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