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阜城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借助互联网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衡水某公司诉被告青岛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2018年,被告通过网上平台与原告达成订货协议,原告按约履行完义务后,被告一直未付货款。
考虑到被告远在青岛,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后,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代理人通过法院网上开庭系统调解案件。为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承办法官提前多次试用,并电话对诉讼参与人进行指导。双方足不出户,通过视频,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2021年6月底前将货款给付原告。调解完毕后法官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邮寄给双方,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阜城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电子送达、网上调解等方式,减少群众奔波,让当事人真真切切感受到“掌上诉讼”的便利,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