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衡水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专程来到阜城法院,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执行神速”的锦旗送到阜城法院执行干警的手中,感谢执行干警为其追回了欠款。
申请执行人衡水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故城县某有限公司因业务往来,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8万余元,经本院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并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阜城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阜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一直未履行。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耐心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向其讲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然态度坚决,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当执行干警告知若不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配合法院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一面鲜红的锦旗,既承载着申请执行人的认可与信任,也是阜城法院执行干警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下一步,阜城法院将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