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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阜城法院执行干警
成功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4-26 18:27:14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阜城法院圆满执结一起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件,双方就抚养费的支付探视权的行使问题达成和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保障。

2020年4月5日,张某因感情不和向阜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经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张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双方一直口角不断,李某提出自己无法充分行使探视权,所以拒不支付抚养费。张某则称拿不到抚养费,更不会配合李某行使探视权,双方剑拔弩张,关系完全陷入僵局。

2021年415日,张某以未收到抚养费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倾听双方想法,并从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引导双方消除误解、打开心结。劝解的同时,耐心的同双方作释法明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李某给孩子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以其他任何理由去抗拒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张某要配合李某的探视孩子,不然李某可以去法院申请探视权。终于,在执行法官不懈的努力下李某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并承诺以后每月主动去履行张某表示以后会主动配合李某探视孩子。至此,双方当事人纠缠不休抚养费诉讼告结。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阜城法院将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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