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阜城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作为,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圆满执结一起小标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诉河北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阜城法院调解,河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承诺向刘某偿还欠款,并承担诉讼费。调解书生效后,河北某公司未履行偿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接到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河北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限制消费令等,并通过网络对被执行人进行财产查控。但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多次联系王某,电话一直无人接通,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公司,该公司大门始终紧闭,王某一直躲猫猫,不见人影。执行法官向王某下达了传票,但在限期时间内王某并未到达法院。为打击老赖嚣张气焰,2021年4月15日,执行法官决定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对该公司相应价值的物品进行扣押,该公司员工见执行员真的将电脑搬上了警车,慌了手脚,急忙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王某意识到一直躲猫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无奈之下,委托公司员工现场交纳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积极高效的维护。